近期,商务部下发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学习和贯彻落实《办法》的具体内容,8月17日,市商务局召开全市汽车流通行业工作座谈会。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各县区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全市15家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市商务局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《办法》的具体内容。通过对《办法》的37项条款的学习,各县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做好对辖区内汽车供应商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,参会的汽车销售企业代表表示将严格按照《办法》上的汽车销售行为规范开展业务。
李春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:一是要继续加强对《办法》的学习,各县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汽车供应商、经销商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政策;二是要抓紧摸清全市汽车供应商、经销商的基本情况;三是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汽车流通行业的集中检查,进一步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;四是各县区要加强领导,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对汽车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。(供稿:市场体系建设科)